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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的法律风险

2008/7/3 字体: 来源: 作者:

     1、集资的法律风险:非法集资的陷阱,孙大午案件的思考

     2、企业上市的法律风险

     其一,资金在金融市场上被恶意攻击的危险

     其二,发行上市的法律风险,以IPO诉讼为例

     2003年,数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遭遇突发诉讼:1、2003年4月24日,杭州恒生电子科技股价有限公司发布招股公告,次日北京恒升电子即起诉。最终靠大股东保证承担赔偿责任方涉险过关。2、11月,中芯国际提出登陆美国股票市场,12月台积电就在美国将其告上法庭。3、11月,中国长城汽车挺进香港股市H股之际,日产汽车威胁起诉。4、12月17日中国人寿在纽约交易所挂牌,次年3月17日美国投资者即状告其违反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致中国人寿股价一路下挫。

     3、资本运作的法律风险:

     其一,德隆资本运作的教训:以短期资金来源解决中长期资金需求导致资金链条断裂,使企业陷入万劫不覆之境地

     其二,某商业零售企业资本运作的成功与风险:该企业资本运作的最大特色一是发行大量购物券,利用购物权持有者购物与先前即已支付资金的时间差,在一定时期内无偿占用着购券资金。二是对进入商场的厂家均是采取赊销方式,即货款统一收到该商场,在随后的一段时期内再支付给相关厂家。这两个资金时间差使该企业既无贷款来源之忧,又无需承担利息之负担,利用这种资本运作方式迅速成为某省商业零售企业的龙头。其风险与成本:一是反行购物券的违规,二是顺利发行购物券的公关成本及风险。

     其三,资本投向的法律风险:如某企业以国债回购形式向其指定的资金使用者提供资金一个亿进行炒股,后因股价狂跌资金损失殆尽。再如赵恩龙事件,赵将所贷款项大量而分散投资于国家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彼此又缺乏关联的领域导致资金短缺,借款还贷以图银行续贷,遭银行拒绝后陷入巨大债务压力之中,赵遂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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