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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加剧企业法律风险

2009/1/13 字体: 来源: 作者:

      金融危机寒流滚滚,中国各个经济领域冬意渐浓,部分企业倒闭、企业间诉讼不断、劳资纠纷骤然增多。在这种特殊的经济环境中,企业应该采用有效的法律手段来做好相应的预案,显得非常重要。

      如果因为有一天你突然接到了法院的诉讼文书,甚至帐户、财产被查封,劳动争议暴发等。由于这些突发的诉讼导致基本面尚好的公司被关闭,甚至破产,的确是一件叫人心寒的事情。 

    所以企业有必要认真地做好防范,保护自己的权益免受侵犯,广东伟华律师事务所朱晓华律师希望和企业的朋友共同探讨以下问题。   

      第一、资金链开始出现问题了就必须在融资上采取变通,除了向金融机构融资外,还应该加强民间融资、融资租赁等等。这里有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在民间融资上千万要注意合法化,别因为一时心急,走向另一个极端。按照法律规定你还可以采取通过资产出售、企业分立、股权转让、企业合并和经营租赁等方式,让企业度过难关。

      第二、当前情况下“老赖”也随之增加,对于恶意欠款的客户,要及时采取诉讼措施;对于非恶意的,有可能持续经营的客户,要理性面对,相互协商,采取分期付款等务实的方式,共度难关。 

      由于金融危机一些原来经营较好的客户,开始出现财产严重恶化的问题了,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及时正确使用“不安抗辩权”等法定权利,避免企业陷入纠纷困难。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出现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之能力等情形时,应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不安抗辩,在对方未履行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拒绝自己债务之履行。但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重新签订好合同,更好地保护自己。在经济形势很情况下为了争取客户,不少企业基于信用关系,不和对方签订书面的正式合同,而只有口头约定,唯有收货凭证是书面的,上有简要的数量和价格约定等。这种订约方式,将导致举证的困难,无法在当前金融危机下的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免受侵犯。

       第四、你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瘦身减员增效。那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于裁员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大规模经济性裁员时,应履行一定的程序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用人单位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企业依照破产法规定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或重大技术变革等需要裁减人员的或有其他重大情事变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需要进行上述裁员时,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将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要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长期限固定期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需要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人员等等。 
   

      第五、你提供过担保吗?请你全面梳理一下担保合同。建议提供担保时,一定要关注你所要担保的企业,有没有也为其他企业提供过担保,担保的具体情况怎样?万一这家企业出了问题,恐怕大家都得完蛋,企业在提供担保时,确实应该高度重视。

      第六、帐户大量资金被查封的情况下,怎么办呢?你可以采取用土地、房产等财产,向法院申请提供反担保,以期解冻现金。再然后再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七、对于涉外的合同中,必须特别的谨慎,对当地的法律环境,一定要作出可行性评估。涉外企业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如合同中争议管辖适用法律、争议解决地的约定,万一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好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比如未约定管辖法律和管辖地,或未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就有可能影响了受害方法律救济手段的可选择性。我国法院的判决能够得到他国的承认和执行吗?要知道只有与我国签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和地区才可能得到承认和执行。也许选择仲裁裁决可能会更好,因为我国是《纽约公约》140个成员国之一,仲裁裁决在成员国能够得到强制执行。 

      第八、万一客户突然破产怎么办?虽然破产的法律程序有严格的规范,法律会给各个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机会和合理期限,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从而能保证依法得到偿还。不过最好能提前预防,等到破产了,债权人一般都难以得到全部偿还,只能按照破产企业剩余的财产,与对外债权总额的比例得到偿还。如果是恶意破产,则要调查企业在破产之前是否有提前转移财产等恶意行为。如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第九、金融危机困境下,一些企业为了度过难关不惜挺而走险,采取种种违法手段,结果将面临违法犯罪的指控。常见的有:非法吸收各类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假出资、偷税等。所以企业在非常时期的行为方式更加应该多咨询法律人士,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不管你怎么赚钱,但是企业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在当前的形势下,建议对于企业的法律风险作一个评估,要对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诉讼作一个合适的评估,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高效地处理。总之企业要做大,一定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

作者:深圳律师 朱晓华

来源:网易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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