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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融资法律风险

2009/5/19 字体: 来源: 作者: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资金就是企业的源头活水,资金匮乏就意味着企业将萎缩甚至走向灭亡。在金融危机肆虐的今天,大量企业面临资金匮乏,有的企业融资无门,束手待毙,有的企业病急乱投医,轻易触犯法律禁区,如何有效融资成为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认识和防范融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成为企业融资的必修课题。
   一、企业融资方式及金融危机的影响
  (一)企业融资方式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很多,按照资金来源我们可以将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内源融资和外部融资。内源融资是指将企业拥有的票据贴现以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本质上属于企业挖掘内部的资源。外部融资是企业向企业之外的其他实体获得资金的方式,常见的有举债和股票募集。
  举债包括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发行债券等,融资租赁也是一种特殊的举债形式。民间借贷有企业间拆借,向自然人借款,典当等。融资租赁也可以归类到企业拆借,只是该方式是买卖、融资和租赁三种形式相结合的特殊的法律形态,其有着比其它举债类型更复杂的关系和更鲜明的特点。“水钱”即民间高利贷,形式上属于举债类型,但发放高利贷是违法的,“水钱”只能地下操作,以非法暴力手段为后盾,沾上“水钱”往往导致“冤鬼缠身”。典当是传统社会常见的融资方式,在现代社会,这种方式仍然存在,但我国关于典当的法律规范相对薄弱,对其存在的法律风险值得深入研究。
  股票融资又被称为权益性融资,私募股票是面对特点融资对象的股票融资,但更对的股票融资面对社会公众,也是众多企业向往的融资方式。由于公开募集股票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该方式的条件最多,门槛最高,难度最大,相关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也最密集。企业债券虽属举债类型的融资,因面向社会大众,因此债券与股票具有更多相似的特点,二者也往往被统称为资本市场融资或证券市场融资,从行政管理上也被划归证券类进行管理。
  (二)金融危机对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场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仿佛在一夜之间席卷全球,作为金融和经济晴雨表的股票市场暴跌,全球商品市场猛烈下跌,危机迅速从金融业和房地产业扩散到制造业和相关的所有服务产业。有人将这次危机称之为“金融海啸”,有人认为这场危机将成为“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危机”。
  在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下,企业面临的首要难题就是银行“惜贷”。也就是说银行不愿意向企业提供贷款,或者提高贷款利率。尽管美联储以及其他主要央行在不断地调低基准利率水平,但决定企业筹资成本的市场利率却不降反升。银行“惜贷”使亟需资金的企业面临巨大的融资压力,如何及时有效融资成了企业亟需解决的课题。
  在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下,消费大面积萎缩。一方面,银行减少了消费信贷,更重要的是随着失业人员的剧增和从业人员薪酬的大幅下调,以及对金融危机巨大的恐惧心理,人们不由自主地捂紧了钱包。消费品制造业和相关的服务业面临严冬,大量产品滞销,工厂停产。这反过来造成企业的资金链条开始紧张甚至断裂。
  在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下,人们的投资需求急剧下降。一方面投资没有回报,风险太高,投资者没有投资信心,不愿意投资;另一方面,在危机意识作用下,只有自己持有货币才更有安全感,所谓“家里有粮,心里不慌”。没有了投资,企业也就失去了重要的资金来源,好比没有了“新鲜血液”,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需求。
  面对巨大的融资难题,大量企业歇业或倒闭了;但几次大的经济危机的历史告诉我们,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成功解决了经济危机中的融资难题,成功地存活下来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辩证地看待这场危机,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两点结论:一方面,危机是考验,是考题,经受考验应对正确的企业有机会过关,应对错误的企业将被无情地淘汰;另一方面,市场在危机中重新洗牌,没有实力的竞争对手出局,市场机会留给那些有实力生存下来的企业,所以巨大的危机蕴含着巨大的机会。
  在金融危机中,企业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融资问题,“资金断裂是比订单下降更卡脖子的致命事”,如何正确、及时、有效地解决融资问题,将成为企业在竞争中胜出并生存下来的关键。
  二、申请银行贷款的法律风险
  (一)案例
  四川某实业有限公司曾向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该公司计划将其名下的物业过户到员工名下,用员工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获得贷款后供公司使用,要求律师为该计划设计法律解决方案,并规避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的产生要从该公司的发展说起,该实业公司的前身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在成都成功开发了数个楼盘后,其业务范围迅速扩张到建筑、建材、投资、批发市场、物业管理和水电站开发等领域,并注册成现在的实业公司。水电站建设预算资金达1.6亿元,公司为筹集足够的资金,用其名下的部分写字楼作抵押,向数家银行贷款。担保和水电站项目都获得了银行的认可,贷款非常顺利。但是在水电站建设过程中遇到了山体滑坡、塌方等地质难题,再加上周围居民的干扰,建设工期延长,民工工资和建材上涨等因素,该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超过了3亿,比原来预算的两倍还多。建设资金成了一大瓶颈,如果半途而废,先期投资就打了水漂,而且会导致公司信誉严重恶化。公司不得已,将该水电站的大部分开发权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终于解决了水电站建设的资金问题。但是水电站是长期投资,投资回报慢,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数笔贷款却已到期,公司已无力偿还。银行无奈之下,只好启动诉讼程序,法院查封并拍卖了该公司名下的写字楼,公司也上了银行的黑名单。随着金融危机席卷而来,公司资金链条更加紧张,提出了前面通过“绕圈子”以获得贷款的设想。
  (二)申请银行贷款的法律风险
  银行贷款费用低,是企业发展最稳定和可靠的资金来源,但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而言,银行贷款规范要求高,申请贷款的主体资质和范围、申请项目、贷款的调查、审查、发放和贷款使用监督及还贷管理等,都有一系列严格的规范要求。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银行惜贷,这些规范要求成了惜贷的天然门槛,申请银行贷款的法律风险,也大多源自这一系列的门槛。
  银行的黑名单是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应警惕的法律风险之一。良好的资信是申请银行贷款的先决条件,如果有不良贷款记录,如违规申请贷款或还款不及时,则很容易被银行列入黑名单。黑名单本质上是一种制裁,是企业违反贷款合同约定义务或违规申请贷款所应承担的一种经济责任。有的企业不重视自己的资信,轻易上了银行的黑名单,等到再申请银行贷款时,则悔之晚矣。案例中的实业公司也面临着这样的难题,虽然其“绕圈子”的办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黑名单问题,但“绕圈子”的成本和风险却增大了很多。
  银行贷款不能及时到位可能导致企业面临违约法律风险。银行贷款的调查、审查和发放非常严格,这导致申请银行贷款的周期长,从而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机会成本。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大量市场机会稍纵即逝,机会出现的时候,企业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等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商机也可能已经没有了,这就是申请银行贷款所应面临的机会成本。如银行贷款是企业履行合同所必须,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该机会成本,如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如银行贷款失败或迟延,则可以解除合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及免除违约责任等,否则可能导致因银行资金不到位而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索债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法律风险。银行贷款如不能及时收回,则可能形成呆账、坏账,因此银行对还款要求非常高。一般的借贷,还款期限届满,双方往往可以协商,但银行贷款没有协商的余地,即使申请展期,也有非常复杂的程序。因此银行贷款期限届满,企业即面临须立即还款的压力,否则不仅将被列入黑名单,银行还将启动还款救济程序,要求企业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等民事责任。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企业资金可谓门可罗雀,如再被银行追债,势必陷入债务危机甚至破产的境地。因此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仍应量力而行,并非如坊间传说的“银行的钱,不用白不用”,而且要对还款有明确的预期和安排。
  申请银行贷款不当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与贷款有关的罪有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等,还将增设“骗取银行贷款(信用)罪”,可见相应的罪名多,规范缜密。有的企业因贷款条件不具备,但迫于融资压力而违法申请贷款,则可能触犯刑律;触犯其中任何一种罪责,责任人员都可能招致牢狱之灾。因此在申请银行贷款时要慎之又慎。
  三、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一)案例
  位于成都数码广场的A公司主要面向网吧客户从事电脑贸易。在IT时代,随着网游的兴起,网吧业务方兴未艾,很多人都想开网吧获取盈利,所以A公司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但并非所有的网吧客户都有足够的启动资金购买电脑,如果拖欠货款的客户太多,就会造成流动资金积压,作为贸易公司的A公司又无法承受。由于网吧的盈利是可以预期的,因此网吧客户可以用其经营收入和盈利来偿还货款,因此如果贸然放弃该部分客户,将会造成很大一部分营业损失。在四川遭遇地震和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背景下,A公司面临的这一矛盾更加尖锐。为解决这一矛盾,A公司想到了融资租赁的办法,并寻找了一家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B公司进行合作,从而一举解决了这一难题。
  (二)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交易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起来的集金融、贸易和租赁为一体的新型信贷方式,最早出现于美国。融资租赁交易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是因为就承租人而言,可以经由融资租赁,用较少的资金解决生产所需;就出租人而言,既可获得丰厚的利润,又有较为可靠的债权保障。因此,融资租赁交易不仅在美国,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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