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6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可能将是从量计征上缴税额的4~6.5倍
乘物价低迷之时,多年来只闻脚步声,不见人下楼的资源税改革或许就要启动。至少,石油资源税调整如箭在弦。
CBN记者了解到,明年我国可能会对石油资源税进行改革,改革方向是取消“从量计征”,以“从价计征”替代,税率为3%或5%。
如果按80美元/桶的价格、5%税率计征计算,我国的原油资源税税额将是“从量计征”的6.5倍左右。
不过,石油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的说法还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证实。
最低可多收3倍
此前,我国所有油田企业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征收方式都是从量计征。
国金证券[22.62 -6.84%]研究员刘波认为,从量征收的好处在于,不管产品的成本、利润和价格有怎样的影响,这部分的财政收入都能保持稳定。
2005年7月1日,油田和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曾有过一轮上调:原油资源税从14元/吨至30元/吨不等;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也比以往高,从7元/千立方米到15元/千立方米不等。
尽管这一次税收调整幅度已很大,但征收额度在不少人看来还是过低。
“2005年到2008年,北海布伦特每桶原油油价分别是54美元、65美元、72美元和97美元,国际原油油价在大幅上升。但我国资源税却并没有大举上扬。资源税仅是随着1%到3%的原油产量增加而提高了一小步。”刘波表示。
2008年,我国的原油产量达到1.9亿吨,以从量计征每吨30元的税额来算,国家收上来的资源税约是57亿元人民币。
而若以当年国际原油均价100美元/桶、5%的从价税率计算,我国约能收上来69亿美元(合469亿元人民币)的资源税。这是从量征收税额的8倍。
如果原油油价在50美元和80美元的话,我国从价征收的石油税额为235亿和377亿元人民币,也要比从量的方法高出4倍和6.5倍左右。
“从价征收体系是一种既平衡石油企业利润,又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好方法。”招商证券[31.31 -3.10%]研究员裘孝锋表示。
如果实行从价征收,对石油企业的净利润肯定会有一些影响。
去年,中国石油[13.39 -2.97%]“勘探与生产”板块的收入是4756亿元人民币,假设按照100美元/桶的销售价、原油产量8.7亿桶、5%税率来测算,公司缴纳的资源税将高达297亿元人民币左右,占公司该板块收入的6%。
再看中石化。去年该公司勘探与开采事业部的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是1965亿元和668.39亿元人民币,总计2.96亿桶,按上述条件测算需缴纳的资源税约合人民币100亿元,占公司该部门收入及营业利润的各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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