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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成因

2008/7/3 字体: 来源: 作者: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成因是复杂的,主要有:

  1、违法行为。指商业银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例如不依法纳税,不依法进行信息披露等。

  2、不合法行为。广义而言,不合法行为包括了违法行为,但本文所指的不合法行为,仅指行为人的民事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从而导致其民事行为无效或不为法律认可的行为,例如房地产抵押未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抵押无效。

  3、消极行为。指行为人不积极作为而可能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例如不积极催收导致超过诉讼时效等。

  4、违约行为。指行为人违反合约。

  5、法律性文件的不完善。法律性文件是指对外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等书面文件。如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法律上有缺陷或约定在法律上存在歧义、因管理不善导致法律性文件缺失等。

  6、交易对手、客户或其它第三方的原因。交易对手、客户或其它第三方规避法律或者实施的其他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如根据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如果不符合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则担保无效;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商业银行洗钱;人为或行政干预等。

  7、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

  8、法律的不确定性。包括对法律的不同理解、法律规范的欠缺、法律的修改变动、司法实践/法律的贯彻执行与书面法律的背离等,都可能产生法律风险。

文章来源:价值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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