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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工作简报(第四十五期)

2013/3/20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

工 作 简 报

(第45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二○一十八日


  编者按:近期,我委下发了《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第一年度进展情况的通报》(国资发法规〔2013〕25号),通报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第一年度考评结果,各中央企业对此高度重视和关注。本期重点介绍第一年度通报的整体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同时摘登航天科技、中国石化、中电投集团、东航集团、中国商飞等企业的法制工作简讯,供各中央企业参考。

  希望各中央企业结合第一年度通报情况,对照考评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实现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第一年度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以下简称新三年目标),我委于2012年11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第一年度通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12〕88号)。截至2013年1月底,116家中央企业中有114家报送了2012年度落实新三年目标工作总结及进展情况填报表(两家企业因重组、托管等原因未报送)。根据新三年目标考评标准和评分细则,我委对中央企业落实新三年目标第一年度进展情况进行了评分,并汇总分析了第一年度的总体情况和相关重点问题等。

  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第一年度进度任务基本完成。114家中央企业中,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的15家,占13%;70-79.9分的42家,占37%;60-69.9分的41家,占36%;60分以下的16家,占14%。从指标完成情况看,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全系统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已达2296户,比第二个三年目标完成时增长60%;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达到60%。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90%以上的中央企业在集团及重要子企业全面实现了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100%。

  经过一年的努力,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各项指标均有明显提升,落实新三年目标的基础更加扎实,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对照新三年目标考评标准,考评结果也反映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将本次考评主要失分情况分析如下:

  一、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部分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未归口管理企业规章制度;仍有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未能解决;未严格按照《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1号)于每年2月底前就本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向国资委进行年度备案(即使未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也要向国资委备案);集团层面未制订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文件或手册;重要子企业未实施法律风险岗位防控。

  二、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大多数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低于50%(50%为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的起评分点);部分中央企业集团总法律顾问未实现专职化,也未设立专职的副总法律顾问;少数中央企业集团原总法律顾问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职后长期处于岗位空缺状态。

  三、完善企业法律工作体系

  部分中央企业尚未全面实行集团系统内法律工作述职制度;法律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法律管理方面仅建立个别专项信息系统的给予酌情扣分);法律事务机构仍不独立;本年度未召开全系统法律工作会议、未开展法律工作述职等。

  四、全面提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素质

  不少中央企业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低于50%(50%是全系统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的起评分点);部分中央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人数较少,与企业规模不相适应;未开展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五、全面提高依法治企能力

  部分中央企业未将依法治企工作纳入集团对子企业的绩效考核;未落实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未有效实行“两个问责”;未组织企业领导人员定期学法;主要领导未听取法制工作专门汇报。


  简讯一


  2013年2月17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印发了2013年法制工作要点。主要从落实新三年目标、进一步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和充实人员、加强法律顾问队伍专业化培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等十个方面提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并指出集团公司将组织开展新三年目标、内控体系建设和法制宣传落实情况的中期督促检查工作。

  简讯二

  2月22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召开2013年法制工作视频会议。党组成员、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蔡希有出席并讲话,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吉星作工作报告。蔡希有指出,从国际环境看,要更加重视、跟踪研究对象国的法律环境变化,严把投资项目法律关;从国内环境看,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集团公司看,必须坚持“依法治企、合规经营”。


  简讯三

  2月22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召开2013年法制工作视频会议。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邹正平,总法律顾问吴姜宏出席会议。会议从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推进法律机构职能与管理平台建设、提升三项法律审核把关质量、强化培训管理等四个方面,发布了2013年集团公司法制工作要点。


  简讯四

  2月26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召开法律及审计工作专题座谈会,集团公司总经理刘绍勇出席会议,总法律顾问郭俊秀作工作报告。会议提出,法制工作重点要在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适应新形势,保好驾、护好航;二是立足预防和事先防范;三是做到系统防范和流程管控;四是在整改提高、举一反三上下功夫;五是提升能力和效率,多提建设性意见。


  简讯五


  2月26日,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召开2013年法制工作会议。总会计师田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总法律顾问庄浩刚作工作报告。田民指出,一要把依法合规、防范法律风险作为第一要务;二要坚持法律管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结合;三要继续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四要坚持以探索创新的精神做好法制工作;五要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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