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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

2009/11/17 字体: 来源: 作者:

      2007年以前,影响哈尔滨市社会稳定的最大问题就是因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居高不下。为此,哈尔滨市在城市房屋拆迁领域探索实施了维稳风险评估机制,收到较好效果。今年上半年,哈尔滨市进一步调整完善了评估内容和程序,并将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引入土地征收、大集体企业改制等领域,加大领导和工作推进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

  由“被动保稳定”变为“主动创稳定”

  哈尔滨市某区在拆迁改造建设中,经调查摸底,接近半数居民不同意拆迁,该区以上述居民楼不实施拆迁直接影响周边小区3000余居民回迁为由,多次请示市委简化评估程序实施拆迁。市委明确指示,必须严密评估程序,准确把握风险,落实维稳责任。经该区不懈努力,最终实现平稳拆迁。

  据了解,哈尔滨市实施维稳风险评估之初,少数单位和开发部门存在模糊认识和抵触情绪。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大家算清两笔账:一笔是只抓发展、不抓稳定引发群体性上访造成影响的“政治账”和造成损失的“经济账”;一笔是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发展和稳定的“双赢账”,使大家从思想上明确信访成本和维稳成本的辩证关系,努力从源头预防和治理不稳定因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转变。

  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把《指导意见》作为源头治稳的根本方略,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组织制定出台全市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维稳风险评估实施意见,就评估工作的职责任务、工作原则、方法程序、监督制约等工作环节提出具体明确要求。主管部门牵头,明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维稳评估工作分别由市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政策把关、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等项工作,属地组织推进。明确区、县(市)党委、政府作为本地区维稳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在全市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总揽全局,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属地全面推进,群众全程监督的维稳风险评估工作新格局。

  现时,在评估工作中要广泛吸收居民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及时了解民意动态,及时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调整惠民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风险评估工作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下顺利实施。道外区在2008年棚户区利民改造工程中,共涉及4个片区、61.85万平方米、6300余户,由于群众工作做得实,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评估内容注重突出“四个重点”

  据了解,在具体工作中,评估内容注重突出“四个重点”:

  ———法律风险。在法律风险预测上,坚持“四个必审”。拆迁、征地报批的程序和结果必须审查;补偿安置标准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必须审查;承建企业准入制和诚信度必须审查;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方案必须审查。

  ———政策风险。在政策风险预测上,坚持“三个深入分析”。政策调整内容的合理性必须深入分析;政策调整后群众的思想动态必须深入分析;现行政策是否与其他政策发生抵触或影响其他政策的实施执行必须深入分析。

  ———利益保障风险。在利益保障风险预测上,坚持“两个必须测评”。群众对拆迁、征地和企业改制的支持率必须测评;群众对各项补偿安置政策及标准的满意度必须测评。

  ———社会问题风险。在社会问题风险预测上,坚持“三个必须考虑”。必须考虑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必须考虑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较大的涉稳问题;必须考虑项目建设和企业改制实施前,周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打击和整治等。

  向每户拆迁、征地群众发放“明白纸”

  ———入户宣传政策,深入调研摸底。由属地党委、政府挂帅,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深入被拆迁、征地群众和改制企业及职工家中,积极宣传拆迁、征地和企业改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向每一户群众发放“明白纸”,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验、重点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及心理动态。

  ———深入分析研判,准确评估风险。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按照评估内容,进行逐项分析和预测,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估。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启动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听证和论证。

  ———制定维稳预案,形成评估报告。针对评估出的较大涉稳隐患,研究制定周密具体、明晰可行的处置工作预案,包括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考评标准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在对评估事项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维稳风险评估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基本情况、维稳风险评估情况、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审查评估报告,落实维稳措施。属地评估报告形成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报市委维稳办和信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对风险评估工作和维稳预案提出相关建议,明确维稳责任主体。对备案要件齐全、经审核可以实施的拆迁、征地和企改项目,市委维稳办和信访部门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备案回执》,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备案回执》后,方可进行项目实施和改制推进。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审核决定暂缓和暂不实施的事项,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

  ———跟踪评估事项,强化风险调控。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拆迁、征地和企改项目,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和企业改制的顺利推进。

  用“经济杠杆”促进文明和谐拆迁

  ———审查复核关。对各部门审查上报的维稳风险评估报告,市委维稳办和信访部门严格审核,重点对上述规定的评估内容是否评估到位,绝大多数群众是否满意,责任是否落实,化解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是否排除;对存在较大问题的,提出暂缓或停止拆迁、征地和改制实施的明确意见。今年以来,市委维稳办共审核38个拆迁维稳风险评估事项,先后对3个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两个项目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维稳建议和暂缓实施的意见。

  ———备案抵押关。为确保拆迁行业实现文明和谐拆迁,拆迁项目实施前,经市级信访部门审核同意,属地拆迁主管部门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拆迁维稳保证金,用于解决因重大项目实施而引发的信访问题和支付接访劝返的相关费用。经市级信访部门确认未发生集体上访等不稳定问题后,退回保证金,以此来规范和制约项目实施企业的行为。

  ———责任追究关。对应进行维稳风险评估而未实施或组织实施不力的,简化评估程序、没有严格按照市委维稳办、信访部门备案审查意见执行的,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一定影响的,市委维稳办按照《哈尔滨市信访责任追究工作实施办法》和《哈尔滨市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倒查暂行规定》的要求,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截至目前,已对3个区因拆迁、征地工作不力予以通报批评,对两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镇建议当地党委、政府予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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