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从11月19日开始,贵州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分成三个小组,赴9个市州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检查。
11月19日一大早,贵州省委督查室和贵州省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组来到督查第一站——贵州省司法厅。
“从当前法治环境看,影响和制约我省非公经济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非公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不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高等,而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保护、引导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潜力很大,优势很明显。”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赵金龙介绍。为给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贵州省司法厅与省经信委近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律师服务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在该意见中,创新的亮点频频闪现。如建立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机制,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律师事务所联谊制度等。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已进入筹建阶段。
司法厅的各项贯彻措施得到督查组成员的肯定。贵州省经信委党组成员龙超亚评价,这些创新举措对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如何让非公有制企业了解这些政策?”贵州省委督查室副主任杜齐鸣问。
“我们通过省市县乡四级司法部门层层宣传下去,还设立了贵州省司法行政门户网站,相关的政策法规在上面一目了然。”赵金龙答。
“宣传手段要多样化,让更多的非公企业能够更好地知晓、运用这些政策。”杜齐鸣建议。“文件正式出台的时候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不仅是司法人员参加,还可以邀请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公务员等参加,扩大社会影响力。”龙超亚等也纷纷支招。
督查组指出,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意见》,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摆在四个环境之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于营造贵州省发展软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的高度重视。贵州省司法厅的各项贯彻措施及时务实,要分层次、分类别将相关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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