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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律服务保障企业健康

2010/2/5 字体: 来源: 作者:

     郑德刚委员提出,虽然南山民营企业状况好于全国,强于其他各区,但侵蚀民营企业肌体健康的“大敌”还是法律风险。如南山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设立时注册资金不足,有的设立后抽逃,企业先天“缺血”且隐藏着刑事法律风险;很多企业章程中股东责、权、利不明,千篇一律,股东纠纷一触即发,埋藏着民事法律风险;企业不规范经营和管理混乱面临着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会导致行政法律风险;有的企业靠拖欠货款和贷款来获得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盲目扩张,贪多求大,随时可能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等。

  他建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把南山律师作用发挥出来。把南山模式的“一格三员”增加为“一格四员”即增加一名法务专员。区政府出资成立“南山公益律师事务所”,吸引德才兼备的律师加盟。由公益所向各社区指派法务专员;或者由区政府出资购买法律服务,选拔专业强素质硬的南山律师担任法务专员。方法是免费对企业管理者或投资人重点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培训和对网格内的企业特定人员进行公司法律事务日常业务培训,指导培养企业逐步形成法律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评估机制、应变机制、日常保健机制和危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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