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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著作权法滞后于网络的发展

2013/1/12 字体: 来源: 作者:

和讯网消息 “2012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在京举行,乐视网(300104,股吧)法务总监刘晓庆在会上发言,她认为我们在版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上路途还是非常遥远的,我们的问题有哪些?第一,行业需要很多司法实践给予一些指引,因为我们网络的发展非常迅速,著作权法也有些滞后。有的时候我们需要司法的一些判决,他的一些指导。当然我们比较难受的是很多的司法结论是非常非常多样的,比如说作品的权属。可能一个A的作品带这个法院认定是属于甲公司,在另外一个法院可能就认定不属于甲公司。包括交易,到底这个作品属不属于你,这让版权行业无所适从。
  以下为文字实录:
  刘晓庆:大家好!我是来自乐视网的刘晓庆,非常高兴能够有这个机会跟大家交流。刚刚听到创维集团的王承恩总经理说到我们的法务工作基本就是一个古惑仔,事实上我在互联网行业当了7、8年古惑仔的角色,今天也跟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
  今天我讲的主要是有关于网络发展新形势下的版权保护。首先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乐视网。乐视网是04年成立的,最早起步于无线的流媒体。成立的时候一直是购买正版的版权,当初很多人都不解,认为大家都在免费,你自己在花钱,似乎有点傻,现在看来版权价值的一路飙涨,这是非常可贵的资源。06年乐视网开拓了一种本土的收费模式,是收费+免费的两种模式。收费模式的创立跟行业间有一个联盟的创立。
  大家知道一个电影刚刚在院线热映的时候,一个月或者15天内一般在行业的交易规则上是在网络上不允许有的。网络上真正播的时候是在院线下线之后,乐视网的模式是在院线下线一个月之后,再在网上收费,5块钱可以尽早的看到一部大片。2010年乐视网在中国的A股上市,也是国内的首家上市的视频网站。未来乐视网的愿景是希望打造全球领先的多终端、多媒体的网络平台。
  乐视到底是做什么,生态是什么?乐视是以平台+内容+终端+应用。所谓的平台就是大家熟知的乐视网。这个平台跟像优酷、土豆还不太一样,主要集中做的是长视频,主要是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等等这样的长视频。很多网络广告的研究发现长视频一般广告跟用户的黏度比较久,所以网络广告是一种比较好的形式。
  对于内容来说,是乐视网不同于其他互联网公司的一个特点。不仅购买大量的影视作品,实际也有自己的影视公司乐视影业,还有几个工作室。工作室是做很多的网络剧,也有自己经纪、导演,我们也在自己投拍。乐视影业去年主要主打了跟好莱坞施瓦辛格团队做的《敢死队2》以及跟英皇公司做的《消失的子弹》。
  在终端的平台方面也有自己的内容,比如电梯、地铁上的广告,乐视网不仅有PC、手机终端的,还有自己的超清播放机。这也是未来引领视听革命的产品。乐视网也有一个即将开辟的产品线就是互联网电视机。
  应用方面,现在很多苹果的Store有很多应用产品,里面已经有很多乐视网的应用产品,包括社交软件。自己构建了一个这样的生态圈,已经聚集了7万集的电视剧和4000部的电影。
  接下来跟大家分享的是我们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一些东西。法务部是隶属于总裁办直属的机构,不仅负责版权、商标,还负责专利等等。我今天讲一个面,谈谈版权的事情。保护方面到底谁在做?我们除了有自己专职的法务团队,还有各地100多家律师事务所。网络的盗版也是瞬息万变,我们研发了一个专门的自动化的监控系统。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系统维护的成本非常的高,我们在外面又寻找了不同的软件,可以抓包,可以去搜索盗版信息的系统。
  我们发现盗版确实无处不在,包括PC终端,手持的设备,还有TV的终端,有数字电视IPTV、超清机和互联网电视机,还有其他网吧、酒店等等互联网存在的地方,盗版还是非常的多见。
  我们每年的案例大概有4000多个。有一次跟一个中院的庭长聊天,说院里面一年的案例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类的大概量在4000左右。我跟他讲我们的量,他也觉得你们基本成为一个中院级的水平。第一个案例是苹果和大百科全书的案子,在苹果的app store里可以下载大百科全书,大百科认为侵犯了他的网络权利。最终判定苹果侵权。这个案例对我们有特别大的启发,也是开放平台引发的思考,你要不要开放,对内容要不要监管,负有什么责任。这个案子认定了开放平台对于自己平台的内容监管以及软件的管理应当负有责任。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乐视网跟精伦电子(600355,股吧)公司的案子。当时双方对于自己的意思表达的非常淋漓尽致,基本上就精伦电子公司认为我就是一个硬件厂商,我没有做内容,以前就是生产DVD的硬件厂商,怎么会涉及内容侵权了。这个案子打的非常的火热,最终判定他是侵权。一审的时候判定间接侵权加赔偿,二审是直接侵权加赔偿。这个案子给我们的思考是硬件厂商应该有所改变,一旦应用了互联网的成熟作品,可能就会涉及到作品内容的侵权。这引发了很多硬件厂商的思考,他们也调整了很多策略。
  我们在版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上路途还是非常遥远的,我们的问题有哪些?第一,行业需要很多司法实践给予一些指引,因为我们网络的发展非常迅速,著作权法也有些滞后。有的时候我们需要司法的一些判决,他的一些指导。当然我们比较难受的是很多的司法结论是非常非常多样的,比如说作品的权属。可能一个A的作品带这个法院认定是属于甲公司,在另外一个法院可能就认定不属于甲公司。包括交易,到底这个作品属不属于你,这让版权行业无所适从。
  第二,版权信息缺乏公示的平台。版权是一个无形的财产,现在确实是一女二嫁的事情非常多。乐视网的做法是每取得一个作品,我们非常主动的告诉各大网站这是我的作品请不要盗版。
  第三,新的侵权形式层出不穷,包括QVOD,还有各种开放平台,比如回看、直播等等。
  第四,权利保护还是反保护。现在的维权成本非常高,包括工程费、调查费,往往诉讼的周期比较高,现在又加上诉前的调解。还有判决的赔偿额度,一个版权价值几百万、几千万非常常见,但我们的赔偿几万、几千,几十倍、几百倍的差距往往让盗版的成本非常低廉。
  即使这样的状态我们也要有信心,信心在哪里?第一现在著作权法的修订确实是比较的广泛,我们认为它是一次广泛主动的深刻的修法。主要体现在权利归属的清晰上,侵权惩罚的力度和多方利益的平衡。第二,还有一些小小的平衡我们认为是打破了平衡,也积极参与意见。第三,希望以后不光是靠司法,途径应该是多元化的,包括比较快的行政的处罚,我们自己刑事的处罚力度也要加大。行业要形成正能量,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所呼吁的。世界上任何一个智力成果都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不然大家将会丧失更多创造的积极性,只有养好奶牛才会有奶喝。希望未来的路我们一起同行,谢谢大家!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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