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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费无法避免的法律风险?

2010/12/23 字体: 来源: 作者:

      案情

  年前,郑州的小强从经营影楼的小王处接手影楼,经房主同意,双方协议:由小王将租赁的影楼转租给小强,小强支付转让费3万元,租金由小强另外交给原房主。协议签订后,小强将转让费3万元交给小王,小王将影楼交给小强经营。小强经营两个月后,因生意不好,便改做餐饮,可是经营不到一个月,也停业了。这时小强不想再租赁该房了,可是已支付的店铺转让费还能再要回来吗?

  评析

  店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面使用权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一个店铺的开张,其前期是有一定成本的,这个成本包括市场调研费、装修费、办公用品费、前期宣传费等,在经营期间又会产生一个边际收益,包括市场份额、顾客认同感、商业性标示等,因此上家在转租时会收取转让费。转让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承租者对门面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面,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面,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

  目前我国法律对转让费并无明文禁止性规定。根据“民法不禁止即是许可”及“契约自由”原则,双方协议认可的转让费是合法的。本案中,小王与小强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有效协议。因此小强要求小王退还转让费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如果小强不是主动停止经营而是因为转租者的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租赁该店铺,那么小强可以要求小王退还相应的转让费。

  那么,转让费的法律风险能否避免?目前,在各地,经营者或房主在转让店铺时,收取转让费已经成了行规。而转让费越来越高,转让时不可避免地伴随着风险。但只要注意以下几点,风险还是能够避免的。

  1.店铺转租是否经房主许可。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转让承租权,必须经房主同意,否则转让合同无效。虽然房东一般不大参与转租谈判,但签订协议时应当请房东到场,在转租协议上签字表示同意。

  2.转租者租赁是否到期。我国《合同法》规定,转租者租赁到期,房主可收回店铺,也可以根据行情增加房租。如果转租者与原房主的租赁期限即将到期,仍将大额转让费交于转租者,则继租者有可能在租赁到期后无法继续租赁该店铺。因此,继租者在租赁时一定要弄清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继租者也能与原房主直接签订定期租赁协议。

  3.转租门面是否有被拆迁的风险。如转租门面被拆迁,拆迁的补偿是直接补偿给房主的,而转让费又是支付给了转租者,因此继租者在与转租者的合同中应约定“如果拆迁,则按照余下租期按比例退还转让费”等条款。(吴边 陈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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