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俞国洪
赛尼尔法务智库高级顾问,教授级经济师
一、引言
某次去一家大型企业检查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当来到其下属的一家二级子公司时,了解到该单位从事风险防控的员工,从组织、检查、到考核,均是“劳务派遣人员”。笔者愕然,由此想到“法律风险防控是谁的事”。
二、企业的“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然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指挥从事劳动(适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用工形式,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初,全国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已突破3000万,涉及企业超过18万家。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在我国就业市场中占据的份额越来越大。
1、“劳务派遣”用工主要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重点在于解决用工单位的短期或辅助性用工需求。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受到严格限制(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2、
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承担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责任。
3、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用工单位有权对劳动者的考勤、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核,但需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
劳务派遣本是为了提高用工灵活性而存在的合法用工方式,但长期以来,市场上存在大量违规操作。国家统计局2024年底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有47%的劳务派遣工作者月收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80%,有63%的派遣工未能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更令人担忧的是,有超过25%的用工企业将劳务派遣作为规避用工责任的手段,在核心岗位大量使用派遣工,远超法定10%的比例限制。
人社部在2025年3月启动的全面整顿行动,直指这些问题痛点。人社部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劳务派遣监管平台,实现对派遣机构、用工企业和派遣工三方信息的实时监控。据人社部通报,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已检查劳务派遣机构2.7万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5万起,责令整改9536家,立案查处3218家,罚款金额达4.27亿元,注销《劳务派遣许可证》895个,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含义
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自身行为或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出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不当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等行为,从而引发法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导致企业发生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法律风险管理:是指经营者“在对法律风险主体的自身目标、状况及其所处环境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围绕企业的总目标、结合企业及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外部因素等,采取综合、系统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事前控制为主避免或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不利后果的法律事务处理全过程。”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法律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是中央企业。按照第五条要求,“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要求,在法律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四、“法律风险管理”应该是谁的事?
在当今中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立完毕” 的法治环境下,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机关,要时刻对本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有清醒的认识,并强化董事会、经理层的法律风险防控功能、强化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合规决策,这些都是控制法律风险的基础和重要前提。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要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下功夫,要强化法律风险识别,建立预判、预警机制,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制定完善的法律风险应对预案。
法律风险管理就是“用法律的思想解决管理问题,用管理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企业管理者只有养成法治思维,才能产生防范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风险、化解法律风险的主观能动性。
“法律风险管理”肯定是“依法治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如果把法律风险管理当作一般性的事务工作或“应景的差事”,而不是从公司治理或公司管理的高度来组织安排,该企业遇到“法律风险事件”就是迟早的事!
五、结语
本来是两件“风马牛不相干”的事(一个是劳动用工;一个是企业的“全面依法治理”),却在现实生活中 “撞了车”,但愿这是“孤例”。
由劳务派遣人员来从事“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检查、到考核工作,不管用什么理由(人员编制控制、工资总额受限、专业人员招聘困难等等),这种做法不仅是不恰当的,而且是违规的。
企业应对法律风险,要当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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