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摘录】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以接轨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持续提升企业综合发展实力。其中,法律工作在支撑企业依法决策、战略实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避免经营风险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已使其成为深圳供电局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
深圳供电局法律工作以南方电网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统领,强调“经营依法,决策问法”,坚持法律工作与战略实施、生产经营、和谐发展的有效融合,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核心,力求实现公司运营风险可控在控。为此,深圳供电局对标国际先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总结,阶段性成果“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法律风险课题研究”得到国务院国资委领导的好评,并获得2012年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随着专项领域法律风险管理向各业务领域的有序延展,现已逐步构建具有深圳城市电网特色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一、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背景
(一)建设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深圳供电局转型改制后独立应对复杂运营环境的外在需要
2012年,深圳供电局正式转型成为南方电网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从过去的执行主体转变为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独立运作的责任主体,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权限扩大。
(二)建设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深圳供电局接轨国际先进电网企业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
深圳供电局以创建国际先进电网企业为战略目标。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客户的优质服务体验、员工的合规从业和企业的依法管理。
(三)建设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深圳供电局实现法律工作管理价值的重要举措
深圳供电局在引进法律风险管理模式之前,法律工作主要围绕合同管理、纠纷案件管理、普法管理等基础工作开展,在推进诚信企业建设、妥善解决纠纷和提高员工法律认知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目标和思路
(一)建设目标
深圳供电局确立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目标、结果目标、最终目标三个层次的目标同心圆,法律风险管理的价值从最基本的风险防控向法律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领域逐步渗透、扩展。
(二)建设思路
深圳供电局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建设思路是“以点带面,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构建两条防控线,用好两个工具,落实两个保障,通过“三步走”,实现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总体目标。
三、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
深圳供电局从2011年开始探索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模式,目前已完成重点业务领域法律风险专项治理,并以统一的管理模式向其他业务领域推广。公司分管相关业务和法律的领导、专家、全体法务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以及法律风险管理领域及电力系统、监管系统的多位资深专家作为特邀顾问,共同参与体系建设,为整体计划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的专业和技术保障。
(一)建设步骤
1.管理模式探索阶段(2011年4月——2012年3月);
2.管理模式优化阶段(2012年4月——2012年12月);
3.管理体系全面规划阶段(2013年1月——2015年);
(二)管理方法
1.开展法律风险环境分析;
2.法律风险识别;
3.法律风险分析;
4.法律风险评价;
5.制定并落实应对措施。
四、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特点
(一)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二)融入业务,相辅相成;
(三)转变观念,以学促控;
(四)量化管控,区别对待;
(五)动态调整,闭环管理。
五、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效果
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将保障公司在依法合规经营的轨道上稳步前进,提升公司在复杂经济形势下的综合发展实力,最终实现创建国际先进电网企业的战略目标。
(一)全面掌控公司法律风险,为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将法律风险防范举措纳入业务制度流程,有效解决历史沉积问题;
(三)引导公司全员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依法合规做事;
(四)形成法律风险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法律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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