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9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台湾地区著名律师刘阳明日前受邀在华东师范大学做了“陆资赴台现况及法律简析”的演讲。刘阳明表示,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大概分为两个方向,一是赴台投资开展营业活动,另一种是赴台募集资金(TDR),基于两岸投资环境及法律上的差异,但无论采取哪一方式赴台投资,事前调研工作不可少。他指出,随着政策的开放,在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后,以及即将到来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商签,对于开发的产业及有关限制,可以说是处于浮动的状态,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应有法律人士协助,以便随时掌握法令变更的有关信息,才能确实做好投资评估,保障投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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